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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十一大会场
十一大会场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应到大会的代表1510人,除刘伯承等8位同志因病因事请假未能出席预备会议外,实际出席会议代表1502名。代表全国党员3500多万。华国锋作政治报告,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邓小平致闭幕词。大会宣告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任务,但没有能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201名委员和13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

一中全会(1977年8月19日)

二中全会(1978年2月18~23日)

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22日)

四中全会(1979年9月25日~28日)

五中全会(1980年2月23~29日)

六中全会(1981年6月27~29日)

七中全会(198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