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一九八二年八月三十日)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听取了中共中央组织部根据各选举单位所报告的代表选举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向大会作如下报告:
根据一九八〇年二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一九八〇年四月中共中央《关于十二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在全国划分了三十三个选举单位,包括三十个省、市、自治区(内含台湾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人民解放军。人民解放军又按照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分成二十九个选举单位。这些选举单位,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基建工程兵召开党代表大会、国防工办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外,其他单位都是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的。整个十二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在一九八二年七月底以前完成。
据一九八一年底的统计,全国共有党员三千九百六十五万七千二百一十二人,其中预备党员一百零四万三千八百三十一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五中全会的决定,全党应选举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一千六百名,并按照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选举候补代表。全国共选出正式代表一千六百名,候补代表一百六十六名。代表选出后,已逝世十名,经原选举单位撤销了代表七名,候补代表三名。所缺正式代表十七名,由候补代表递补了十四名,补选了三名。现在实有候补代表一百四十九名。
各选举单位在选举过程中,从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到正式进行选举,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需要调整的及时进行了调整,最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选举中普遍采用无记名投票办法,较好地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这里应该特别提到的是,在酝酿选举代表过程中,有些老同志诚恳地向组织上要求不要选他们当十二大代表,把名额让给符合要求的中青年干部。他们这种精神,体现了老同志以党的事业为重的共产主义胸怀,受到了广大党员的赞扬。这次选出的代表、候补代表,绝大多数是在各地区、各方面、各民族中有威望、有贡献、能够联系群众的优秀党员,包括从建党初期、北伐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以后各个时期入党的党员。中、青年占将近五分之二,各方面专业人员、专家也占相当比重。代表中有极少数在“文化大革命”以来曾经犯过错误,但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也曾经为党做过贡献的同志。这次选出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各选举单位十二大代表、候补代表的选举是符合中央关于选举十二大代表的有关规定的,代表资格是有效的。
这里应该说明,最近期内,还有一些同志给中央和其他党组织来信,对个别代表的资格提出异议。对于有这种情况的代表,由于对他们的指控不是由原选举单位正式提出的,也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审查对他的指控是否属实,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仍然认为他的代表资格有效。同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对这样的有异议的个别代表,请原选举单位在大会后继续对他进行审查。如果经过进一步审查,证明某个代表确有不符合中央关于选举十二大代表的规定的情况,或者其他不适宜担任代表的情况,原选举单位随时有权撤销他的代表资格,并报告中央。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